陽光信貸申請
(一)推行公示制度。全面公開貸款條件、流程、利率、收費標準、辦結時限和監督方式。
一是推進服務透明化,讓客戶對能否貸款、能貸多少、利率多高、如何**、向誰投訴等心中有數。根據實際情況,在服務轄區的村部、鄉鎮集市等人群聚集地設立信貸承諾服務公示欄,向社會公開信貸業務服務承諾內容,擴大服務承諾知曉面。
二是在官方網站和營業網點醒目位置向群眾公開貸款種類、對象、條件、程序等,將信貸人員姓名、照片、聯系方式、工作職責、服務范圍等內容上墻。
三是根據客戶意愿和商業保密需要,將客戶信用等級、授信額度等以手機短信、寄送信函等適當的形式告知農戶,確保每個客戶公開透明地接受信貸服務。
(二)開展社會評議。探索實施社會公開授信評議,解決金融機構與農戶之間信息不對稱問題。
一是按照行政村(或自然村)組成授信評議小組,在調查的基礎上,對所有建檔農戶開展信用評議工作。
二是通過外部咨詢村干部、向具有公信力的村民調查了解、實地走訪等多種方式,對轄區農戶進行深入廣泛的摸底調查;在以我為主前提下,有選擇地吸收威望高、人品好、情況熟并在當地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群眾代表等參與授信評議。
三是結合群眾評議意見,確定客戶授信范圍和授信額度,并篩選出暫緩授信對象,實行名單式管理。
(三)實行陽光操作。將信貸業務的建檔、營銷、受理、調查、評級、授信、審批、放款等各個環節實行陽光化操作,保障信息的客觀性和準確性。
一是在當地***部門支持下,開展拉網式、廣覆蓋建檔。
二是可采取逐村連片受理申請方式,暢通貸款咨詢、申請渠道,或在網點設立陽光信貸辦貸大廳、信貸服務專門窗口等,指定專人負責解疑答惑,積極推行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一站式服務”等服務方式,切實改變客戶往返多次跑”貸款的狀況。
三是統一審查農戶授信檔案的合規性和完整性,在信貸管理系統中鎖定經陽光信貸授信的農戶名單和金額,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調整農戶授信額度。在情況熟悉、個人信用良好的前提下,適當簡化用信手續。
(四)承諾**時限。對每一筆貸款申請,同意受理的應根據申請的貸款類別,從受理申請、貸前調查到貸中審查、審批、發放的每個環節均要合理確定辦結時間,及時告知客戶,提高辦貸效率。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要在限定的時間內通知申請人,并說明原因,做好記錄備查。
(五)公開定價標準。根據公開透明、提高社會參與度的要求,公開貸款定價標準。
一是公開在**貸款業務中應嚴格遵守的各項規定:不得以貸轉存、不得存貸掛鉤、不得以貸收費、不得浮利分費、不得借貸搭售、不得一浮到頂、不得轉嫁成本。
二是公開貸款利率定價方法,對不同的行業、資產負債率、擔保方式以及綜合貢獻度設置利率浮動系數。
三是公開優惠政策,根據信用程度、貸款用途、經濟實力、行業、償債能力等方面綜合評分,對出色的/卓越的/優異的/杰出的客戶實行差別扶持,享受利率優惠、額度放寬、手續簡化等各種優惠政策。
四是公開對特定對象減費讓利的原則,明確界定小微企業、三農”、弱勢群體、社會公益等領域相關金融服務的優惠對象范圍,公布優惠政策、優惠方式和具體優惠額度,切實體現扶小助弱的社會責任。
(六)強化社會監督。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有效監督違規放貸、不作為行為,杜絕吃、拿、卡、要等不良行為。
一是結合當地實際,建立健全投訴受理和爭議協調機制,在營業網點、村和鄉鎮集市等人群聚集地設立信貸監督箱,公布舉報電話或網絡投訴渠道,對客戶投訴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復。
二是選聘符合條件的群眾代表擔任陽光信貸監督員,幫助開展輿情監督和宣傳等工作。定期召開陽光信貸監督員座談會,利用其密切聯系群眾的有利條件,廣泛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三是充分發揮群眾的知情作用,將信用觀念差、有不良行為的人員剔除出授信名單,在篩選出色的/卓越的/優異的/杰出的信用客戶時,也要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
四是對于經群眾舉報查實不文明辦貸、不廉潔辦貸的,或未按貸款限時服務承諾**業務的,按照規定嚴肅處理、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