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票退票手續費是:開車前15天以上退票無手續費,開車前48小時以上、15天之內退票收取票價5%的手續費,開車前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退票收取票價10%的手續費,開車前24小時以內退票收取票價20%的手續費。
上述計算的尾數以5角為單位,尾數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以上且小于7.5角的計為5角、7.5角以上的進為1元,退票費最低按2元計收。
高鐵票退票的注意事項:
1、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
2、改簽或變更到站后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退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