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主要涉及兩個步驟:首先,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其次,根據公式計算應納稅額。具體來說,如果選擇單獨計稅,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而是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對于并入綜合所得計稅的情況,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這種情況下,計算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的公式為: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累計綜合所得收入(含全年一次性獎金)-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此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需要考慮,例如當月工資低于費用扣除額時,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會有所不同。具體來說,如果年終獎金個人的工資低于費用扣除額5000元,需要將工資與年終獎金相加后減去5000元的差除以12個月,用這一數額乘以稅率減去速算扣除數即可。
綜上所述,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包括單獨計稅和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兩種方式,具體選擇哪種方式取決于個人情況。在計算過程中,需要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并根據相應的計算公式計算出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