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銀行協定存款業務介紹
協定存款是指客戶通過與銀行簽訂《協定存款合同》,約定期取、結算帳戶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額度,由銀行對基本存款額度內的存款按結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部分按結息日或支取日人民銀行公布的協定存款利率計付利息的一種存款。
協定存款賬戶分類
協定存款賬戶在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基礎之上開立,分為A賬戶和B賬戶兩部分。A賬戶為結算戶,**日常資金結算;B賬戶為協定戶,作為A戶的后備賬戶,不直接**結算業務。
存款利率及結息方式
協定存款利率為高于活期存款利率的一種優惠利率。每季末月20日對協定存款結息。A賬戶存款按結息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B賬戶存款按結息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協定存款利率計息。
存款期限及基本存款額度
協定存款期限一次最長為一年。協定存款基本存款額度最低為人民幣20萬元。
**條件
符合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機關、團體或其他組織等,均可申請**協定存款。
業務流程
客戶到就近的廊坊銀行分支機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或一般存款帳戶。
客戶的法人或授權代理人與我行簽訂《人民幣單位協定存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