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農村信用社貸款條件:
1、貸款人年齡在18周歲到65周歲之間,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2、貸款人在信用社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并在該賬戶內保留有一定數額的支付保證金。自愿接受貸款社的信貸及結算的監督檢查,能夠保證定期向貸款社報送經營計劃和相關業務、財務報表。
3、申請保證、抵押貸款的,必須具有符合規定的貸款保證人、貸款抵押物或質物。貸款保證人必須是在農村信用社開設存款賬戶并具備良好的經濟效益和資信度的企業或經濟實體。
貸款抵押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原則上應以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為主,須具有商品性,且易于變現。
4、農村貸款人的資產負債率不得高于70%。
5、申請固定資產、房地產等項目貸款的,借款人的所有者權益、自籌資金比例必須達到國務院規定的要求,同時必須按項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規范、有效的文件資料。
農村信用社貸款對象:
1、從事農、林、牧、副、漁等各業的承包戶、專業戶和農村合作經營單位。
2、經有關部門批準實行獨立核算的鄉辦、村辦、組辦、戶辦和各種形式的聯辦企業或新的經濟聯合體。
3、有經營收入和還款有保證的農村文教衛生、科研等事業單位。
4、有關部門批準從事手工業、商業,運輸、建筑、服務業等農村個體經濟戶和經濟聯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