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票市場中,新債申購是一種市場投資機會,投資者可以利用這種方式使資產得到增長。但是,打新債并不一定能使投資者獲利,新債發行的當日有可能會出現破發。
在A股市場中,由于可轉債屬于信用申購,不需要申購額度。所以參與可轉債申購的投資者在申購時無需預繳申購資金,待確認獲得配售后,再按實際獲配金額繳款。并且,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投資者在進行可轉債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而且原股東參與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東參與優先配售后的余額網上申購部分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如果投資者申購可轉債中簽后,應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規定,確保其資金賬戶在T+2日日終有足額認購資金。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棄購申報的次日起6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可轉債、可交換債和存托憑證的網上申購。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放棄認購的次數也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可轉債、可交換債和存托憑證的次數合并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