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轉股的條件是:可轉債只能在轉股期限內進行轉股操作,其中轉股期限為可轉債發行日后的6個月后至可轉債到期日,同時,可轉債申請轉股的總面值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
當投資者申請轉股最后得到的股份尾數不足1股時,公司將在轉股日后的5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轉股后的當天晚上9點以后或第二天早上,轉債消失,出現可轉債的正股,并且股票第二天(T+1日)就可賣出。
轉股后的股票價值=(轉債價格/轉股價格)×正股價格,需要注意的是,當轉股價高于現價(正股價)時,投資者進行轉股操作,會虧損;當轉股價低于現價(正股價)時,投資者進行轉股操作,會賺取一定的差價,因此,投資者最好在轉股價低于現價(正股價)時進行轉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