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新規將在7月份實施,新規規定:可轉債上市首日,漲跌幅限制為57.3%和-43.3%,從第二天起開始實施20%的漲跌幅限制。盤中成交價格較發行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者超過20%的,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鐘;第二,盤中成交價格較發行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者超過30%的,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于當日14:57復牌。
另外,新規還明確異常波動的標準:
據《交易細則》規定,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屬于交易異常波動,交易所將分別公布其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會員證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連續10個交易日內3次出現上述情形;或連續1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00%(-50%);連續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0%(-70%);屬于嚴重異常波動,交易所公布嚴重異常波動期間的投資者分類交易統計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