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修訂后的個稅法,部分老百姓要在2020年做2019年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不過很多人對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制度并不十分了解,那么接下來就和本站一起來了解一些2020年個稅匯算清繳公式。
一、2020年個稅匯算清繳公式
綜合所得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專項扣除-6萬元-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稅率-年度速算扣除數。
其中,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80%+稿酬所得*80%*70%。
那么個稅匯算清繳額(補繳或者退稅額)=年度應納個稅-年中綜合所得已申報預繳的稅款。
注意:
1、工資薪金所得一般已有公司代繳,屬于已申報預繳的稅款;
2、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稿酬等通常來源分散,一般需要匯算清繳;
3、個人在納稅年度內預扣預繳稅額高于應納稅款,需要通過匯算清繳申請退稅;
4、綜合所得不超過12萬元,或年度補稅金額較低的納稅人,可免除匯算清繳。
二、匯算清繳怎么操作
匯算清繳是以個人為主進行申報的,而非單位,所以通常單位財務人員不會負責替個人**匯算清繳。
匯算清繳專業性較強,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如果個人不了解操作流程,可委托中介機構進行**,但最終還需個人簽字確認。此外,若匯算清繳不及時,有可能被收取0.5倍至5倍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