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起征點是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一定期限內取得的應稅銷售收入沒有達到一定金額的,免征增值稅的政策。這是國家為了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發展,減輕其稅收負擔,促進就業和創業而出臺的優惠措施。
1、假如納稅人按月申報增值稅,那么起征點是月銷售額15萬人民幣。也就是說,假如納稅人在一個月內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等取得的收入總額不超過15萬人民幣,就不用繳納增值稅;
2、假如納稅人按季度申報增值稅,那么起征點是季度銷售額45萬人民幣。也就是說,假如納稅人在一個季度內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等取得的收入總額不超過45萬人民幣,就不用繳納增值稅;
3、假如納稅人未**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那么起征點是按次納稅的500人民幣。也就是說,假如納稅人每次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等取得的收入不得超過500人民幣,就不用繳納增值稅;
4、假如納稅人是其他個人(如自然人出租不動產),那么起征點是月租金10萬人民幣。也就是說,假如納稅人每月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不得超過10萬人民幣,就不用繳納增值稅。
1、有利于降低小微企業和個體經營者的經營成本,提高其市場競爭力和盈利能力;
2、有利于簡化增值稅的征管程序,減少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的工作量,提高效率和便利性。
小規模納稅人起征點的政策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根據國家的經濟形勢和社會需求進行適時調整的。例如,在2021年3月5日,《***工作報告》提出將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從月銷售額10萬人民幣提高到15萬人民幣。這一舉措將使更多的小微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受益,并有助于促進經濟恢復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