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強險理賠范圍:被保險人使用被保險汽車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理賠責任;
2、交強險的金額:死亡最高賠償金額為11萬元,醫療費最高賠償金額為1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金額為2千元。被保險人沒有相應責任時,死亡障礙賠償金額為1.1萬元,醫療費賠償金額為1千元,財產損失賠償金額為100元。
在現實生活中,道路交通事故頻繁發生,有些人沒有事先購買保險,沒有保險保障,或者受害者自身的經濟能力有限,受害者受到的損失不能立即賠償,就導致了很多經濟賠償***。交強險作為中國法律規定強制保險的種類,其社會意義主要如下:
1、建立交強險制度,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時獲得經濟補償和醫療救助;
2、有利于減輕肇事者的經濟壓力,解決經濟賠償***;
3、推行獎懲制度,有益于提升司機的道路交通安全基礎知識;
4、充分發揮保險的保障功能,保障雙方合法利益,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