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性存款不是普通存款,也不同于一般銀行理財產品。它是指投資者將手中的閑置資金存在銀行賬戶后,由銀行通過其他金融投資方式將這筆存款資金與匯率、股票價格、利率等標的物進行掛鉤,使存款人在承擔一定風險基礎上提高這筆存款的收益。簡單理解就是,結構性存款是由兩部分組成,包括普通存款和衍生品投資。將絕大部分資金用于銀行存款,獲得一個穩定的利息收益,再將小部分資金進行衍生品投資獲取超額收益。
舉個例子,若投資者存入100萬元結構性存款,其中98萬投資于年化3%的定期存款,另外2萬投資金融衍生品。這樣即使2萬的高風險投資全部虧損,最終收回資金=98×(1+3%)=100.94萬元。
結構性存款存在以下的兩個特點:
1、結構性存款只保證本金,不保證收益。結構性存款作為一種存款產品也是受到存款保險保障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結構性存款只有本金在存款保險的保障范圍內,收益則不受保障。投資者可能面臨利息發生損失的風險,而本金不會有損失。
2、資金流動性差。結構性存款通常設有一個投資期限,且投資者在結構性存款到期之前不能提前支取,這與定期存款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