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的現金價值指投保人要求解約或者退保時,保險公司應該返還給投保人的實際金額。一般意義上的現金價值是指儲蓄性質的人身保險產品獨有的。保單現金價值可以多于或少于投保人己繳納的保費。
保單的現金價值指投保人要求解約或者退保時,保險公司應該返還給投保人的實際金額。保單現金價值又稱解約退還金或退保價值。從中國《保險法》的規定看,繳足兩年以上保費的壽險保單,已產生現金價值,若退保,保險公司應退還保單現金價值。
保單的現金價值=保費-管理費用-推銷人員傭金-純保費+剩余保費所生利息。
因為在保單生效后,前期多繳的保費連同其產生的利息累計后便形成了人壽保險的責任準備金,除去用于支付保險人的必要費用(如制單費、運營費等管理費用)外,剩余的就是人壽保險保單的現金價值。
在解約退保時,保險人應當將這部分價值返還給投保人。故而,現金價值又叫不喪失價值或者不喪失的賠償權。
一般意義上的現金價值是指儲蓄性質的人身保險產品獨有的。
兩全保險、終身壽險、一年以上的定期壽險、養老保險、多功能保險以及分紅保險等,保險合同生效一年后,保單相應就開始具有現金價值,繳費時間越長,累積的現金價值越高。
而短期意外險、定期壽險、健康險和家財險一般不具有現金價值由于沒有現金價值,或者現金價值很低。
保單現金價值可以多于或少于投保人己繳納的保費,關鍵取決于保險費、預定預期年化利率、***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保險險種、生產率、死亡率等因素。除此之外,還包括分紅保險的分紅率、意外事故發生率、殘疾發生率、疾病發生率以及公司的營業費用率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