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稅計算公式為: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應納稅額=污染當量數×具體適用稅額;應稅固體廢物的應納稅額=固體廢物的排放量×具體適用稅額;應稅噪聲的應納稅額=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對應的具體適用稅額。
1、污染物排放稅:針對企業或個人排放的污染物,征收相應的排放稅。稅率通常根據排放類型、數量和污染程度等因素確定,高污染企業或高排放量個人需繳納較高的稅款;
2、資源消耗稅:對于使用和消耗環境資源的企業或個人,征收資源消耗稅。資源消耗稅可針對能源、水資源、礦產資源等不同類型的資源進行征收,以鼓勵資源的節約和合理利用;
3、環境污染品生產銷售稅:對生產和銷售環境污染品的企業進行稅收征收。這種稅收政策可以通過提高環境污染品的生產成本和銷售價格來減少其使用和需求;
4、環境損害賠償費:對于導致環境損害的企業或個人,除了征收稅款外,可能還需要支付環境損害賠償費。這是一種強制經濟處罰,迫使排放者承擔其造成的環境損害的經濟責任。
1、環境導向:環保稅的主要目的是促進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通過對污染物排放和資源消耗等環境損害行為征收稅費,引導企業和個人采取環境友好的措施,減少污染排放和資源浪費;
2、激勵性:環保稅具有激勵性質,通過改變經濟行為來實現環境效益。稅率設定合理,使得環境污染者或資源消耗者面對更高的成本,從而鼓勵用戶改善環境性能、推動技術創新和資源節約;
3、靈活性:環保稅征收可以根據特定的環境問題和經濟情況進行調整和優化。稅率和稅基可以針對不同的污染物、資源類型、行業和地區等進行差異化設定,以適應不同時候的環境治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