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基金托管人的職責,具體情況如下: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資產;
2、執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并負責辦理基金名下的資金往來;
3、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法違規的,不予執行,并向中國***報告;
4、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價格;
5、保存基金的會計帳冊、記錄15年以上;
6、出具基金業績報告,提供基金托管情況,并向中國***和中國人民銀行報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托管協議規定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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