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勞動法》早已對員工加班時間做出規定,但不少企業還是存在嚴重的加班現象。近日珠海一企業違法加班被重罰19萬,據調查,這家企業自2015年開始便有著嚴重的加班情況,平均延長員工的工作時間高達100小時以上,最終珠海珠海人社部門對該公司開出19萬罰單。
企業違法加班被重罰
近日,珠海人社局剛公布了一起案例,珠海一家企業就因為趕訂單,違法延長1905名職工加班時間,并對該企業罰款19萬余元罰款。
很多公司為了避開《勞動法》管制,加班情況都會私下和員工進行協商,簽署各自加班協議,但這并不能作為合法的法律依據。
據調查,珠海這家企業2015年4月違法延長1905名勞動者工作時間,違法延長工作時間平均達100小時以上,對此,向該單位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依法整改。
同時,對該單位違法延長工作時間的行為作出兩項行政處罰:警告和罰款。對于違法加班被重罰的金額是否合理,人社局表示按照受侵害的1905名勞動者每人100元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人民幣壹拾玖萬零伍佰元整(190500元)。隨后,該單位依法進行了整改并按期繳納罰款。
勞動法對加班時間怎么規定
1、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2、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3、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4、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由此可見,上述違法加班被重罰已經涉嫌違法,大家在工作的時候遇到相同的情況,可以向有關部門發出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