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是基本養老金加上職業年金。在該計算過程中所提及的基本養老金一共有三個部分分別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是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時(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職工作人員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的指數))÷2×退休本人繳納的全部年限也就是他的工齡×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度÷計發的月數
相關事業單位公務員在退休后需要根據本人在退休前的職務工資以及級別工資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發放,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是按照90%進行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而不滿35年的按照85%進行發放,工作年限滿20年而不到30年的按80%計算。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后的退休費與自身的工資薪級之和比例有關,一般工作年滿35年按照90%進行發放工作,滿30年不到35年按照85%進行發放工作,滿20年不滿30年按80%進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