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車輛購置稅,廣大有車一族想必都不陌生,每個人買車的時候都要繳納車輛購置稅,那么這個購置稅該如何繳納呢?近日,關于車輛購置稅法公布引發熱議,那么新的車輛購置稅征收標準是下降還是上漲了呢?
汽車購置稅是指購買汽車時所要交納的稅,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計算車輛購置稅是有一定比較固定的公式來幫助我們計算的,那么計算車輛購置稅的公式中,最低計稅價格如何確定?
句消息稱,12月29日,新的車輛購置稅法公布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發布中的內容顯示:
靠前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以下統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二條本法所稱購置,是指以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
第三條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性征收。購置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征收車輛購置稅。
第四條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
第五條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
第六條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三)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