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個人信用已經越來越受到大家重視,畢竟貸款、信用卡都與信用掛鉤,一旦出現失信行為,那么有可能被***,判決后還不還款,就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那么,失信被執行人多久撤銷呢?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吧。
據悉,符合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有效期為2年,若是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簡單來講,最短2年,最長5年后,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就會從黑名單中刪除,撤銷“老賴”稱號。
人民法院可以在有效期內提前撤銷信息,辦法是“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也就是該還錢就馬上還錢,完成后可以申請撤銷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另外,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也可以申請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