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按國家規定正常生產的女職工有權力享受產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那么2018年產假是158天嗎?關于2018年產假有哪些變化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2018年產假有多少天?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生孩子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開始到產后一段時間。據2012年國務院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生育保險產假為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是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同時各省市可根據自身情況,適當延長生育獎勵假。
2016年1月1日,我國開放二胎政策,各地延長產假。所以產假一般是98天,然后再加上獎勵產假。目前,我國產假最長的省市是**,最長可以休1年,重慶彈性最大,在128天-365天之間。其他省市多是158天、128天,具體要以當地政策為準。
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符合國家計劃政策內生育二胎,產婦均可享受產假。其產假天數跟生育一孩或一胎產假天數相同。還有,從2016年1月起,取消晚婚假與晚育假。
有很多朋友好奇2018年的產假,特別是產假不足158天的地區,十分關心2018年是否會調整至158天。近幾年,各地都在不斷調整獎勵的產假天數,產假不斷邊長,不足158天的地區調整至158天也不是沒有可能。
除了產假外,配偶可以享受一定的陪產假。北京15天,上海10天,安徽10天,如果是異地可享受20天......
產假期間工資怎么算?
靠前: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延長生育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于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后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需要注意的是,各個省的計劃生育條例已經取消了晚育假,并延長了產假,各省產假增加的天數30-60天不等,具體產假的天數大家咨詢當地計生部門或者查詢地區計劃生育條例。
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