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情聯名賬戶銷戶業務需由親情賬戶聯名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親情卡在開戶同城任一網點申請**銷卡業務,銀行收回已發出的親情卡,**完所有聯名人銷卡后,才能由賬戶牽頭人進行親情賬戶的銷戶。
親情聯名賬戶可按聯名人數提供多張卡,聯名賬戶所有人中的任一人均可單獨**存、取款,轉賬、查詢等業務,可以促進家庭和諧,滿足資金共管和財務公開的需求。親情賬戶支持簽約、代收代付業務,可開通證券業務功能,并可簽約短信銀行等所有電子渠道,使用各渠道的所有功能。親情賬戶按聯名人人數對應提供賬戶介質即親情卡,賬戶所有人中的任一聯名人均可持卡單獨**聯名賬戶相關業務。
如需開通親情聯名賬戶的申請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已開辦聯名賬戶的網點共同**聯名賬戶開戶手續,所有聯名人需共同填寫《個人存款聯名賬戶申請書》、簽署《個人存款聯名賬戶開立協議》,約定聯名賬戶聯名人人數、聯名賬戶牽頭人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