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一般一到兩個月更新一次。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每個月央行系統更新一次個人信用信息庫即個人征信。信息庫數據由各商業銀行和金融機構提供,具體每個銀行和金融機構信息更新的時間根據其報送央行系統的頻率決定,沒有強制性規定,一般間隔期不會超過兩個月。
1、個人與金融機構發生借貸關系而產生的個人借貸信息;
2、個人與公用事業機構之間產生的個人繳費信息;
3、反映個人身份、家庭、職業等情況的個人基本信息;
4、行政機構、司法機關對個人行使職權中產生的個人信用相關的公共信息記錄;
5、其它與個人信用相關的必要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產生逾期等不良記錄,需要比較長的時間才能從征信報告上消除,一般是2-5年,銀行系統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一般5年后才會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