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業秘密?它是指一個企業的獲取利益的核心內容,則企業員工必須遵守其相關規定。如果有惡意或者無意泄漏了商業秘密,是一種違法行為。那么商業秘密包括哪些內容呢?請看下文小編的詳細介紹。
商業秘密權的內容
我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確立了權利人對其商業秘密享有權利并禁止他人侵犯。對侵權人除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外,還必須賠償權利人的財產損失或處以罰款。由此可見,我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認定權利人依法對其經營信息和技術信息享有專有使用權。作為一種無形財產權,商業秘密的權利人與有形財產所有權人一樣,依法對商業秘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一)占有權
商業秘密的占有權,是指權利人對商業秘密實際上的控制與管理。商業秘密的權利人可以自己占有商業秘密,在有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有約定的情況下,非權利人也可以占有該商業秘密,甚至在沒有法定或約定的情況下,非權利人也可能占有該商業秘密,當然,此占有為非法占有,是法律要排除的行為。權利人對商業秘密實際上的控制與管理,是商業秘密帶來競爭優勢的前提。這種控制與管理包括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他人采取不正當手段獲取、泄露與使用(包括知密者許可他人使用)。
(二)使用權
使用是依照商業秘密的性質和用途對商業秘密加以利用。權利人有權依法使用自己的商業秘密,他人不得干涉。在有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下,非權利人也可以使用該商業秘密。當然,如果非法使用,應承擔法律責任。
(三)收益權
收益即收取商業秘密帶來的利益。權利人有權通過自己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獲得相應的經濟利益,也可以通過轉讓商業秘密,從受讓人那里獲得經濟利益。權利人還可以將商業秘密作為***,在生產經營中獲得經濟利益。收益權一般由權利人行使,他人行使商業秘密時,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規定外,收益歸權利人所有。
(四)處分權
處分是決定商業秘密事實上和法律上命運的權能。商業秘密的權利人有權處分自已的商業秘密。例如:放棄對商業秘密的占有,對商業秘密不再采取保密措施,贈與或轉讓商業秘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