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款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欠款的訴訟時效是3年。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債務***如何***
債務***包括提交訴狀申請立案——法院發出受理通知——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開庭審理、質證、辯論——宣布判決結果——判決生效,執行。
***前進行財產保全,有利于維護權益,有利于執行。
1、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時,應當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2、民間借貸的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決還是中止訴訟取決于是否“借貸關系明確”。對于“借貸關系明確”的,法院將缺席判決;對于借貸關系不明確,事實難以查清的,將中止訴訟。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貸憑證等“借貸關系明確”的證據材料,否則一旦借款人失蹤,案件將無限期“中止訴訟”。
3、債權人***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貸***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對于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對于借貸關系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
三、民事訴訟委托朋友可以嗎
可以委托自己的朋友代自己去應訴
要求有授權委托書。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不能成為代理人的情形包括無民事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可能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認為不適合擔任代理人的人。
私法自治,民訴中可委托朋友作為自己的工作人員代理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由此可知,如果在欠款,債務履行期間的日期已經截止,當事人還沒有將欠款還清楚,那么另一方當事人就可以在這個時候開始算起的后三年進行上訴,如果當事人在上訴這個期間,另一方當事人履行的債務,那么這個訴訟時效就開始中斷,但如果他又沒有還清債務,那么訴訟時效又開始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