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質合同在很長一段時間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法律上是認可的,大家也都了解簽訂紙質合同應該注意的事項,但是隨著互聯網信息的發達,買賣雙方不見面就可以完成交易,期間采用的是電子合同,那么電子合同怎樣簽才會有法律效力呢?
我們經常會遇到的幾種電子合同的形式:
1. 網站平臺生成電子協議,用戶只需點擊“確認”即可;
2. 采用水印、可視化圖章或是PS的電子簽名來簽署合同;
3. 通過可靠的第三方電子簽約平臺簽署電子合同。
4. 紙質合同由一方蓋章后掃描到電腦上,通過QQ、微信、郵件等方式發送給對方,對方打印出來蓋章后再通過同樣的方式傳回;
電子合同怎樣簽才有法律效力?簽訂電子合同時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1.《合同法》第10條和11條,認可以數據電文作為合同書面形式的合法載體: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116條,認可電子數據作為法定證據種類的合法地位:
視聽資料包括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電子數據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客、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適用電子數據的規定。
3.《電子簽名法》第13條,認可可靠電子簽名的合法效力。
4.《電子簽名法》第14條: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根據以上法律條文我們可以看出,只有使用了“可靠電子簽名”的電子合同,才具有與紙質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并非任何機構提供的電子簽名都受法律保護,只有依法成立、獲得工信部《電子認證服務許可證》的CA機構提供的可靠電子簽名才受《電子簽名法》保護。只有采用可靠電子簽名簽署的電子合同才能“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具體表現如下。
電子簽字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字:
1.電子簽字制作數據用于電子簽名時,屬于電子簽名人專有;
2.簽署時電子簽字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簽署后對電子簽字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4.簽署后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