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醫療報銷范圍補充醫療保險是相對于基本醫療保險而言的,包括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社會互助和社區醫療保險等多種形式,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有力補充,也是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補充醫療保險的報銷辦法本補充醫療保險實行基本醫療先行賠付的原則。
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因患病發生的累計超過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的門(急)診醫療費或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先行報銷。憑醫保中心開具的分割單及原始單據復印件或醫院出具的分割后的醫療費用票據、明細清單、診斷證明原件等相關材料,由補充醫療保險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由員工個人按比例支付的醫療費再行報銷。
結算年度與基本醫療保險同步(按自然年)。參保人門(急)診醫療費年底累計不超過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的,憑醫療費用單據原件、醫保專用處方底方、門診病歷本、費用明細清單等原始資料,于當年底至次年靠前季度前由補充醫療保險報銷;若補充醫療保險報銷后當年度又產生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以上的部分,補充醫療保險不再報銷。
參保人住院醫療費應在出院后一個月內到中智公司**報銷手續。女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生育費用在生育后三個月內到中智公司**報銷手續。員工子女醫療費用可在當年內隨時**報銷手續。參保人需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提供相關報銷材料。報銷材料不符合基本醫療規定的,補充醫療保險亦不予支付。藥費報銷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藥量:急性病不得超過三日藥量,慢性病不超過七日藥量,外用藥開三支或三盒。藥量超過用藥規定時,超出部分由參保人自付。所開藥物應與就診疾病相符,發現有不相符的,所有醫療費均不予報銷。
在外地工作并參加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報銷門(急)診及住院費用時應先由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先行報銷,**完畢后將材料交由中智公司**補充醫療報銷手續;當地基本醫療保險不報銷門急診費用的,可隨時交由中智公司**補充醫療報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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