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療保險二次報銷是指參保者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額費用,除了正常報銷之外,還能再報一次,而且不設封頂線。這不僅有效減輕了參保者的醫療費用負擔,而且還體現了國家對于廣大人民群眾的關愛。
報銷條件
在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城鎮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超過上一年度北京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費用,農村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超過上一年度北京市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費用(簡稱“起付金額”),納入北京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進行“二次報銷”。
報銷金額
“分段計算、累加支付”。在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起付金額”以上、5萬元(含)以內的費用,由大病保險資金報銷50%;超過5萬元的費用,由大病保險資金報銷60%。
報銷方法
起付金額以上報50%或60%,首先大病保險不是按照病種報銷,而是按照一年之內這個人看病總費用進行報銷,費用超過一定額度,不管參保人患的是什么病,都可以按照對應的比例報銷。
參加了城鎮居民醫保的居民在正常醫保報銷之后,剩下的在醫保報銷范圍內的個人自付費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簡稱起付金額),超出的部分就可以報銷。如果超出部分在5萬以內,由大病保險資金報銷50%;超過5萬元的費用,由大病保險資金報銷60%。
具體算賬
假設某患者老張是一位參加了新農合的農民,2013年他看病總共花費了20萬元,這其中在新農合報銷范圍之內的費用為16萬元。
假設新農合為其報銷了60%,也就是報銷9.6萬元,自己支付了6.4萬元。
由于目前2013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數據沒有出來,我們先以2012年的數據來估算,2012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6476元,我們以1.6萬元進行估算,這1.6萬元就是起付金額,6.4萬元減去1.6萬元,超過的部分為4.8萬元,這4.8萬元就是大病保險可報銷的部分。
這4.8萬元由于低于5萬元按照50%的比例報銷,可報2.4萬元。也就是最終老張大病保險報銷了2.4萬元。如果老張2013年花費更多,納入大病可報銷的不是4.8萬元,超過了5萬元,超過部分將按照60%的比例報銷。
上述就是為您介紹的大病醫療保險二次報銷的相關情況,報銷原則是“分段計算、累加支付”。如果參保者在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費用超過“起付金額”,5萬元(含)以內的費用可以報銷50%,超過5萬元的費用可以報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