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建立了
養老保險制度,其目的是為了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下面我們通過一個案例重點介紹一下養老保險異地轉移的主要步驟和環節。
養老保險異地轉移實例分析,教你按步驟走青島閆女士,今年48歲,戶口在青島市區,年輕時在威海某鄉鎮企業工作,單位在當地給交了兩年的養老保險。后閆女士辭職,辭職后在威海人社局掛檔繼續交納了10年的養老保險。現在閆女師想把在威海交納的養老保險轉回青島,退休后在青島領取養老金,但是她不知道應該要怎么做。
生活中像閆女士這樣的情況很常見,涉及到個人交納養老保險的異地轉移及養老金領取問題,很多朋友都會覺得“頭疼”,不知從何下手。
對此,相關部門給出答復:
領取養老金的原則是“戶籍地優先,從長、從后計算”。所謂戶籍地優先,即如果個人參保地和戶籍地是一致的,就在戶籍地領取養老金;從長計算,即如果參保地與戶籍地不一致,那就按照交費滿十年的地方來確定待遇領取地;從后計算,如果有多個交費滿十年的地方,就按最后一個滿十年的地方來確定領取待遇的地方;最后,如果在所有地方交費都不到十年,就把個人養老保險關系和相關資金轉回到戶籍地,由戶籍地支付養老金。
就閆女士的情況而言,
她的戶籍地即青島,雖然在威海交納養老保險夠10年,但根據戶籍地優先原則,現在想把養老保險轉回戶籍地,是完全可以**的。那么,閆女士
具體應該怎么做呢?
1、申請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時,參保單位或參保個人向社保機構遞交《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并同時提供原參保地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交費憑證》、居民身份證。符合轉移條件的,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應同意轉入,打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并向原參保地發出。
2、申請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時,流動就業人員憑居民身份證要求參保地社保機構,按全國統一格式開具《參保交費憑證》。社保機構在收到新參保地《聯系函》后,**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并審核其交費情況。
以上就是對養老保險異地轉移的詳細解答了,大家還有不清楚的不妨去網上查詢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