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管理企業依據擬檢修和更新改造項目狀況明確提出使用提議;沒有物業管理企業的住房由有關小區業主明確提出合理使用提議;
2、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之上的業主探討通過;
3、物業管理企業或是有關小區業主機構實施意見;
4、物業管理企業或是有關業主持相關材料,向所在城市政府部門建設主管機構申請稅前列支;
5、建設主管機構通過審批批準后,向專用存款賬戶管理銀行傳出調撥住房維修資金通告;
6、專用存款賬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房維修資金調撥到檢修單位。
房屋維修基金其實包括了兩個部分,分別是房屋的公共設施專用基金以及房屋本身的維修基金。房屋的公共設施專用基金又可以將其稱作是專用基金,通常是作用于物業管理的公用位置、公共設施及設施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可轉借。專用型基金推行“錢隨房走”的標準,買賣房屋時,賬戶里的賬戶余額資產也隨著遷移給房子的新的產權所有者。本文主要寫的是維修基金使用流程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