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國馬克等于4.6795元人民幣,這是根據德國馬克退出流通前的牌價計算得出的。2002年7月1日,德國馬克退出流通市場,統一由歐元代替。
馬克是德國法定貨幣的主貨幣單位,類似于中國的元,1948年6月20日德國西占區實施貨幣改革,發行聯邦德國馬克,正式取代1924-1948年流通的帝國馬克。
隨著歐盟統一貨幣——歐元的設立,歐盟各國流通的貨幣均為歐元所代替,逐漸退出流通市場,目前德國已經不再流通使用馬克,以歐元作為流通和結算貨幣。
在具體的購換匯過程上,需要德國馬克的持有人持馬克到指定的擁有外匯購物換匯資格的銀行當中去進行。購匯或換匯任何涉及到外匯保證金的交易都是非法的。有可能導致財產的損失。同時我國國家外匯管制部門對每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年能夠購匯與結匯的數額進行了規定。每人每年最多只可以購匯或結匯5萬美元或等額外幣,超出這個數額就只能等到下一個年度才能進行新的購換匯活動,購換匯額度保持不變。盡管一馬克僅僅只是一個基本的貨幣單位,隨著經濟的發展與生活水平的提高,德國馬克的實際價值與購買力也在不斷下降,但即便只有一個馬克也仍然要受到我國外匯管制規定的限制。因此如果馬克持有人有將馬克置換為人民幣的需求,那么需要緊密關注自己本年度的購匯與結匯狀況,要合理控制自己的購結匯額度,防止在自己需要購匯或結匯時因為額度不足而影響到金錢的使用或經濟活動的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