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1月8日,深圳證監局關于對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冊會計師陳啟生、汪紅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警示函指出,深圳證監局對亞太(集團)所
智通財經APP獲悉,11月8日,深圳證監局關于對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冊會計師陳啟生、汪紅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警示函指出,深圳證監局對亞太(集團)所執行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格林美,002340.SZ)2020年年報審計執業項目開展了貨幣資金審計專題檢查。經查,亞太(集團)在執業中存在以下問題:一、風險評估程序執行不到位;二、控制測試執行不到位;三、函證程序執行不到位;四、其他實質性程序執行不到位;五、出具鑒證報告證據不充分。
深圳證監局表示,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陳啟生、汪紅寧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