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我們向保險公司投保后,保險公司和嚴格審查投保人的身體狀況、以往病史、就診記錄等相關內容。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多種渠道知曉投保人的身體狀況,一般保險公司要知道投保人以前的個人病歷是很簡單的。
一、保險公司調查渠道
保險公司主要的調查渠道是交給專業的調查公司或者保險公司專人操作。同時保險公司有自己的人脈關系網絡,包括但不限于醫院、疾控中心、體檢中心、衛生局、社保、派出所、交警大隊、安監局等。
2017年4月1號開始,國家實行了電子病歷管理暫行規范。要求門診病歷最少保留15年,住院病歷最少保留30年,而且醫生寫電子病歷,都得按照標準模板來。因此,以后保險公司對投保人的病歷調查只會更加方便。
二、注意事項
1、投保時要如實告知保險公司自己的身體狀況、以往病史,如未告知,一旦理賠保險公司是可以拒賠的。
2、醫保卡千萬不要外借,因為醫保卡的消費記錄會被記錄下來并算在持卡人的身上。
3、在購買保險之前不要去做體檢,特別是三甲醫院。
保險公司能查到以前的個人病歷嗎,答案是肯定的。“如實告知”是投保人的義務,基于如實告知涉及醫學方面的知識,很多消費者都弄不清楚,建議要有專業且懂保險知識的保險顧問進行指導,這樣才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