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準備金也被稱為遠期外匯購買風險準備金,是指每個客戶做一個遠期外匯銷售業務,20個業務%資金存入央行。央行凍結資金,增加銀行資金,作為未來可能出現虧損的風險準備金。因此,外匯準備金也被稱為外匯風險準備金。
央行于2015年提出的外匯準備金,又稱外匯風險準備金。主要是為了減少外匯市場的過度波動,打擊跨境外匯套利。但從金融機構的角度來看,它實際上增加了金融機構進行長期外匯銷售的成本。外匯準備金的業務范圍主要集中在代理客戶的遠期外匯銷售業務上。根據不同的內容,可分為三類:主體主要是國內金融機構;境外金融機構在境外開展,但該業務在國內銀行間外匯市場持平;以及人民幣購銷中的遠期業務。